厦汽车出口基地通过国家考核 可继续保持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00:00 作者:童一粟 来源:厦门商报
中国客车英文网[www.chinabuses.org]:2006年被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认定为首批国家汽车零部件出口基地的厦门,于近日通过了国家审核。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经发局了解到,根据近日下发的《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考核结果的通知》,在2010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组织专家组对12个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进行的考核中,厦门继续保持“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的称号。
2008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出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对出口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3年。授牌3年期满后对出口基地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须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链接:/overseas/2011/0412/article_29878.html
XINGKONG.COM推荐阅读
XINGKONG.COM[www.otol-cn.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otol-cn.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XINGKONG.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otol-c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XINGKONG.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otol-cn.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XINGKONG.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otol-c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XINGKONG.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热点新闻
- 比亚迪向乌拉圭电动公交运营商交付100台12米纯电大巴[09-24]
- 海外一线坚守者,点亮世界“安凯红”[09-14]
- 搭载先进动力系统 比亚迪匈牙利工厂第700台纯电动大巴下线[08-30]
- 绘就交通新画卷 亚星客车成功交付坦桑尼亚[08-29]
- 行业观察|国产新能源客车是否受欧盟电动汽车关税新政影响?[08-28]
- 节能环保至上 金旅客车缘何收获北欧客商点赞?[08-27]
- 产品推介+现场签约 中通客车全球合作伙伴大会(墨西哥)举行 [08-23]
- 中车电动达喀尔项目:成功是我们拼搏出来的丨企业文化故事④[08-19]
品牌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