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开征求《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意见通知
2015年7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发布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规定》分为总则,一般要求,车辆管理、使用与维修,车辆检测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
在一般要求中,就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要求包括:只适用于以汽油、柴油为单一燃料的道路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其中危货运输车、国际道路运输车辆,以及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技术等级应达到一级;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包车客运、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以及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客车的类型等级应达到中级以上等。
车辆管理、使用与维修中提到,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应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等,车辆所有权转移、转籍时,车辆技术档案应随车移交;
车辆检测管理中规定,客车自首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不满36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36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对转籍的客车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还应进行客车类型等级复核,方可申领转籍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等。
监督检查中指出,对于车辆超过24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车辆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技术性能达不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要求的等情况,应注销《道路运输证》,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otol-cn.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XINGKONG.COM,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otol-cn.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XINGKONG.COM)”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hinabuses.com
- 国庆假期收官,藕粉出行体验分享来啦![10-08]
- 合肥国际新能源车展 安凯引领“智·电”出行[10-01]
- 智驭未来 匠心筑梦 中车电动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冠军揭晓[09-30]
- 打卡《黑神话:悟空》取景地 还得靠依维柯4X4[09-30]
- 中通H11交付首汽 助建首都高质量旅游客运服务体系[09-29]
- 绿色公交“新风景”安凯纯电动G6批量上岗绍兴 [09-29]
- 公共出行焦虑重重 欧辉客车BJ6859帮你做好情绪管理[09-29]
- 梦想1+1 VIP 中通客车助力森煜汽运打造彩云之南高端旅游靓丽名片[09-29]